價格是行動上網的絕對關鍵因素?

根據FIND的報告「2004年台灣行動上網使用率 仍落後亞洲鄰國 」中顯示:


二、每月平均使用行動網路服務的時間和金額

根據各國WMIS調查的結果,台灣使用者在行動網路服務花費的時間和金額,同樣也少於日本、香港和南韓。在使用時間方面,最近一個月有使用行動網路服務的受訪者中,以日本受訪者平均一個月使用行動網路服務的時間(不包括按鍵輸入簡訊的時間)最長,達33.5分鐘,其次為香港(29.1分鐘)、南韓(22.1分鐘)和台灣(21.3分鐘)。

在使用行動網路服務的金額方面,亦以日本受訪者花費在行動網路服務的金額最高,最近一個月有使用行動網路服務的日本受訪者平均每個月花費約2,237.3日圓(新台幣671.9元),其次為南韓的10,053.5韓圓(新台幣301.6元),以及香港的50.4港幣(新台幣204.1元),至於台灣受訪者平均每個月花費在行動網路服務的金額為新台幣168.6元,與日本、南韓和香港相較之下差距頗大,顯示台灣使用者的行動網路服務支出仍有很大的成長空間。

from FIND.org



如果上述的結果調查資料可信度仍高的話,稍微計算一下各國使用者使用行動網路服務平均每分鐘的價格(假設原資料未考慮優惠部分):



考慮各國人均GNI大致可以發現,香港相對台灣約便宜1/2以上,但其行動網路服務發展並沒有特別突出。而日本相對價格則大致與台灣相同,但相對平均使用時間卻較高。比較例外是韓國每分鐘平均價格其實比台灣高出許多,但其平均時間則與台灣相當。因此可知其實行動服務的價格費率並非行動網路服務成敗的最大關鍵因素。

當然這樣的三手資料可能失真,但其實也提供我們另外一個角度的思考。價格是否為影響台灣行動網路服務發展的最大因素?其實仍有待確認。

因此行銷上不斷地採行降價策略,是否就能有效提升行動上網率?實在是必須小心求證後,再提出有效的行銷對應方案。

(2003 人均GNI資料來源:世界銀行)

留言